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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电子基础课程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2022-09-01 22:28   审核人:

为了加强对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建设水平,协调各学科专业对基础课实验教学的不同要求,决定设立山东交通学院电气电子基础课程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职责:

1.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协助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我校电工电子基础课程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参谋和决策助手作用。

2. 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电工电子基础课实验教学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并参与基础实验室重大建设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3. 制定电工电子基础课程实验教学和示范中心发展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4. 协调全校各专业对电工电子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要求,负责制定基础课实验教学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和管理条例,督促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开设和优化,并根据学科的发展,及时调整和改进。

5. 负责对基础课实验室的改造、设备引进进行学术和技术指导。

6.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课实验室和示范中心进行考察和评估,并提出改进的指导意见和措施。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工作会议一次,讨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相关问题。


附: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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